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蚌埠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继教〔2024〕18号)文件要求,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曹薇等77名学生已达到文件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且不符合毕业条件。经研究决定,现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注销学籍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孔老师 0552-3172190
19005526980
特此公示。
附件:曹薇等77名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蚌埠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