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院学位〔2017〕6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
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3.符合《蚌埠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学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院学位〔2017〕6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三)报名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203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课加试及评审费250元/人。缴费办法待定。
二、专业课加试
根据《蚌埠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院学位〔2017〕6号)文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
详见第二轮通知
(二)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 |
专业基础 |
专业综合 |
临床医学 |
诊断学 |
内科学50% 外科学50% |
护理学 |
基础护理学 |
内科护理学50% 外科护理学50% |
医学检验技术 |
临床检验基础 |
临床生化检验50% 临床免疫学检验50% |
医学影像学 |
人体解剖学(含断层) |
X线CT诊断学70% 超声诊断学30% |
药学 |
药理学 |
药物化学20% 药物分析40% 药剂学40% |
康复治疗学 |
生理学 |
物理治疗学 |
口腔医学 |
口腔解剖生理学 |
口腔内科学40% 口腔颌面外科学30% 口腔修复学30% |
蚌埠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