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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医学院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0-08-18浏览:

    蚌埠医学院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招生类型:专科起点升本科

    四、学习形式:业余形式,授课采取“线上”远程教学+“线下”短期集中教学方式。

    五、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800号(蚌埠医学院治淮路校区)

    六、报考条件

    1.符合安徽省规定的报名条件(详见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2.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规定:“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注册所取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单独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是否报考由考生自主决定,请慎重填报志愿。

    七、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考生登陆安徽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缴费的唯一官方网站(安徽省成人高考招生网,网址:http://crbm.ahzsks.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以安徽省考试院的文件为准,详见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八、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层次

    办学

    形式

    学制(年)

    科类

    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

    专升本

    业余

    3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医学检验技术

    专升本

    业余

    3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护理学

    专升本

    业余

    3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医学影像学

    专升本

    业余

    3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康复治疗学

    专升本

    业余

    3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口腔医学

    专升本

    业余

    3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药学

    专升本

    业余

    3

    经济管理类

    政治,英语,高数(二)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按照安徽省规定的录取批次及规定程序进行录取。

    3.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录取数。

    4.学校按照安徽省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5.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6.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者,将按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十、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证书种类: 各专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者,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 “专升本”的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特别提示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新生入学报到必须由本人报到。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保证至少半年内不会变更,以便学校在录取以及新生入学过程与考生联系。

    3.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在蚌埠医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的考生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所需的有关材料。

    4.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涡阳卫生进修学校及阜阳市卫生职业学校设有校外教学点,按照“学生自愿,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教学点开班教学专业录取的新生可自主选择学习地点。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教务处) ,0552-3050159(继续教育学院)

    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监督电话:0552-3175027            申诉邮箱bbmcjw@126.com

     址:http://www.bbmc.edu.cn  邮政编码:233030

    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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