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要求,依据《蚌埠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22〕3号)第一章第二节之规定,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学生尚未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者,按退学进行处理。
现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87)基本学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历管理科提出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学院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对上述学生作注销学籍处理,并在学信网按退学进行标注。
特此公示。
附:取消学籍学生名单
蚌埠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7日